2月10日,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期盼、13亿中国人关注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 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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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通知》体现4大特点
此次出台的《通知》是对2007年文件的完善和强化,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权益维护范围更广。2007年文件着重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这次文件强调维护入学和就业两方面的权利。
二是禁查项目更加全面。2007年文件要求在就业体检中不得强行检查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这次文件明确要求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任何涉及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查,包括“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
三是特殊职业更加明确,2007年文件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的工作都作为例外情形;这次文件明确规定如果特殊职业确需检查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更大。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经将禁止用人单位开展相关检测作为2010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部署;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将适时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1.7万封电邮参与意见
多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但仍有不少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就业体检时违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项目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入学、录用的条件。为进一步消除“乙肝歧视”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于2010年1月21日至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在征求意见期间,三部门共收到社会各界发来的电子邮件约1.7万封。从网民的反映来看,99%以上明确表示支持废除“乙肝歧视”相关政策。
(编辑:韩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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