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的病因与症状
药物口服后首先经肝肠循环系统进入肝脏,注射或其它给药方式的药物也大多是在肝脏内进行解毒、转化后,再输送到全身各个器官。肝脏中药物的浓度明显高于其它器官,最容易遭受药物或毒物的侵袭而损伤其结构和功能。产生药物性肝损伤的机理比较复杂,受到患者机体状况、个体差异、遗传因素、肝脏功能及药物本身多方面的影响。
药物造成的肝损伤通常出现在用药数日或数周后,有的患者仅仅表现为肝功能异常,有的患者可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例如乏力、恶心、呕吐、厌食、尿黄、眼黄、发热、皮疹、肝区疼痛等症,体检可见肝硬化、肝肿大或肝萎缩,甚至发生急性肝炎或肝脏肿瘤。例如长期大量服用硫唑嘌呤,黄疸发生率可高达10%-40%;再如服用别嘌醇3-4周后,可出现过敏性肝坏死和肝肉芽肿;又如6例患者每日静脉滴注四环素2-4克,全部在3-5日出现黄疸、休克,5-13日内死于肝脏广泛性脂肪变性。
■预防药物性肝损伤掌握四大措施
1.严格掌握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格按照剂量和疗程服用。例如成人服用对乙酰氨基酚24小时内的剂量不应超过2克,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超过此量易导致患者出现黄疸、急性中毒性肝坏死,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
2.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应使用对肝脏影响小或经肾脏排泄的药物,用前查看药品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禁忌]等项目中是否有肝功能异常慎用的提示,必要时建议更换药品。例如此类患者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应用强心药时,不宜用洋地黄毒苷,宜用地高辛,因为前者易导致蓄积中毒,剂量难于掌握,后者主要经肾脏排泄,不易产生蓄积中毒。
3.患者需联合用药时,种类不宜过多,避免因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加重肝毒性。例如别嘌醇与巯基嘌呤合用可增加药物的肝毒性,导致患者死亡。服用伤肝药物期间不宜饮酒,因乙醇也可加重药物的肝毒性。
4.长期服伤肝药物者应注意观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出现异常立即停药,及时咨询医生更换药品,并配合保肝药物的治疗。